著作權的限制包括哪些?
來源:企的寶 時間:2020-04-30 09:29:39瀏覽次數:1782次
以下是企的寶小編整理出來著作權的三種限制:一是對權利行使范圍的限制;第二是對版權行使期限的限制。第三,版權的地理限制。
對權利行使范圍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情況。
一、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指法律規定他人可以使用享有著作權的作品而無需著作權人許可或支付報酬。世界各國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條件各不相同。中國《著作權法》第22條規定的合理使用包括以下情況:
1.將他人發表的作品用于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個人使用)
2.為了介紹和評論某一作品或解釋某一問題,適當引用他人在該作品中發表的作品;
3.為了報道時事和新聞,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和其他媒體不可避免地轉載或引用已發表的作品;
4.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和其他媒體發表和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和其他媒體已經發表的關于政治、經濟和宗教問題的時事文章,除非作者聲明不允許他們發表或播放這些文章;
5.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開會議上發表的講話(作者聲明不刊登或者播放的除外);
翻譯或少量復制已出版的作品,供教學或科研人員在學校課堂教學或科研中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國家機關為了立法、司法和執法的目的,在合理的范圍內使用出版的作品。
今天,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復制本博物館收藏的作品,以展示或保存版本。
免費演出已出版的作品,演出不向公眾收費,也不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在戶外公共場所設置或展示的藝術作品的復制、繪畫、攝影和錄像;
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中文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作品,在中國出版發行;
將已出版的作品改為盲文出版。
無論上述情況如何,用戶必須說明作品的來源和作者的姓名,并必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的條件。一般來說,除了博物館、檔案館、圖書館、紀念館和美術館之外,已出版的作品被合理使用,未出版的作品不被合理使用。
二、使用許可證
使用許可是指未經作者同意僅通過支付報酬來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的行為。這種版權限制方法通常包括兩個方面:法定許可和強制許可。
1.法定許可法定許可是指在著作權法規定的條件下,未經著作權人同意而使用作品的行為,但事后必須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即有償使用許可。法律許可的條件是用戶在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時應支付報酬,還應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和來源。但是,法律許可不適用于版權所有者聲明不使用的作品。法律規定,法律許可的目的是為了教育和科學研究,或者是為了公共利益。這是一種法律允許的使用版權的方式,盡管它的使用范圍已經超過了合理使用的限度。中國的《著作權法》第32條第2款、第39條第2款、第42條、第43條和第23條規定了翻印報紙和期刊的權利以及廣播電視機構制作廣播電視節目的權利,這是合法的許可。
2.強制許可強制許可是指當著作權人在法定期限內未能履行其權利時,在國家有關行政部門依法指定的一次性授權下,作品使用的具體申請人可以在未經著作權人同意的情況下使用已發表的作品,但必須支付合理的報酬。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向特定的申請人頒發強制許可,法律明確規定了法定許可。法定許可適用于整個社會,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而強制許可的適用范圍和設立條件因國而異。中國沒有強制許可條款《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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