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條件有哪些?
來源:企的寶 時間:2020-07-24 13:19:59瀏覽次數:137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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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納稅人應當向稅務機關申請資格認證一般納稅人
納稅人年增值稅納稅銷售額達到或超過下列規定標準,應當向一般納稅人申請。否則稅務局將強制將稅率調整為17%,且不扣除輸入。
1、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增值稅征稅服務的納稅人,或以在先人為主但兼營貨物批發零售的納稅人,年征稅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
2、從事貨物批發零售的納稅人,年征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上。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納稅人可以申請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1、從事貨物生產、提供增值稅服役,或者主要經營貨物批發或零售,實際年征稅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上的小規模納稅人。
2、以從事貨物生產、提供增值稅費征稅服務、生產貨物或提供增值稅費征稅服務為主,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年應納稅銷售額有望達到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的新經營企業。
3、新建小型商業貿易批發企業,自納稅登記之日起,連續一年內實際銷售額達到180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請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其中,有一定經營規模,有一定經營場所,有相應的經營管理者,有貨物購買合同或者書面意向,有貨物購買銷售渠道的新小型商業貿易批發企業,年應納稅銷售額預計達到180萬元以上的,也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4、小型商業貿易批發企業中只從事貨物出口貿易的,不需要使用專用發票,為解決出口退稅問題提出一般納稅人資格認證申請的企業。
5、有固定經營場所和貨物實物的新的商業貿易零售企業和注冊資金500萬元以上、人員50人以上的新的中型商業貿易企業,預計年征稅銷售額將達到180萬元。
6、總機構屬于一般納稅人,分公司是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增值稅納稅義務為主,或者從事貨物批發零售、全部銷售的總機構,該分公司也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三、有下列情形的納稅人不得申請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1、個人經營者以外的個人
2.增值稅征稅行為不頻繁發生的非企業性單位
3.不經營以從事非增值稅征稅服務為主發生增值稅征稅行為的納稅人
4、沒有經營場所、經營資金和經營者的“三無”企業
5、銷售免稅貨物的所有納稅人(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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