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初審公告與注冊公告有什么區別
來源:企的寶 時間:2020-08-11 15:23:54瀏覽次數:1445次
商標能夠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色彩組合等等而成的Logo來差異產品或許服務。在咱們注冊請求商標時會遇到很多問題,今日呢企的寶小編就來給我們講講商標初審公告和注冊公告有什么差異吧,快一起來看看吧。
一、商標初審公告
商標的初審公告(3個月)是指商標注冊請求經檢查后,符合《商標法》相關規定的,答應其進行商標注冊。并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審公告出來之后,并不代表商標注冊成功了,還有三個月的貳言期,任何人都能夠對該商標的注冊提出貳言,假如貳言期內無人提出貳言,那么商標才算注冊完結。
二、商標注冊公告
商標注冊公告是指通過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在3個月的公告期內無人提出貳言、或許盡管有人提出貳言但經裁定貳言理由不成立的,國家商標局將核準注冊該商標的決定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并向注冊人頒發《商標注冊證》。獲得《商標注冊證》才標明從商標注冊證上的核定日期起商標注冊人正式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
三、商標初審公告和商標注冊公告的不同點
商標初審公告和商標注冊公告的不同點就在于兩者的時間點不同,所代表的商標權力狀況也不同。之所以會有商標初審公告,首要的意義就是將請求的內容公布于眾,將商標局的檢查活動置于公眾的監督之下,也能夠使在先權力人或利害關系人在此期間提出貳言,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使的商標的檢查及注冊公正公平。
假如你在商標初審公告中看見與自己商標相同或類似的商標,你就要警惕起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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