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所需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來源:企的寶 時間:2020-11-24 11:01:32瀏覽次數:1250次
注冊商標也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被他人侵犯,可以向他人起訴,保護自己的權益。但是,如果商標侵權需要法律保護,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那么今天,就由企的寶小編來告訴大家商標侵權的法律責任包括哪些?
1、行政責任
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根據《商標法》第53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43條的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進行處罰:
(1)停止侵權命令
命令立即停止銷售。
沒收和銷毀侵權商品。
沒收、銷毀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志的工具。
(2)處以罰款
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但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得利潤5倍以下的罰款。對侵權單位的直接責任人,根據情節可以處以1萬韓元以下的罰款。
2、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第118條,侵犯商標權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根據《商標法》第53條,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損失。其中侵權賠償額是侵權人在侵權期間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造成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支出。如果前兩項都難以確定,人民法院應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支付50萬韓元以下的賠償金。
3、刑事責任
除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外,侵犯商標權還可以構成偽造注冊商標罪、銷售偽造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記罪和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記罪的銷售罪。
商標侵權的處理方法
1.向侵權人所在地或侵權行為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告發或檢舉。
2.被許可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法院在處理商標侵權案件時不同。主要表示:如下所示
(1)請求處理的當事人不同
根據《商標法》第53條和《商標法實施細則》第42條的規定,任何人都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舉報或告發商標侵權行為。這可以是被侵害者或被侵害者以外的人。請求人民法院處理商標侵權案件的當事人必須是被侵權人。法院不接受別人的起訴。
(2)對被告的要求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商標侵權案件時,只能要求侵權事實,被告不一定明確。人民法院要求被控者起訴時,必須提供明確的被告。不然就不受理了。(3)接受原則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制止不正當競爭,維護社會正常經濟秩序而出發,即使沒有起訴或逮捕,也要“主動調查”商標侵權行為。人民法院實行了“置之不理”的原則。不受侵權人起訴,人民法院不處理商標侵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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