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過期后可以重新注冊嗎?
來源:企的寶 時間:2021-03-18 13:26:39瀏覽次數:1579次
商標權具有時效性特征,有效期屆滿后,商標權人繼續使用注冊商標,想受法律保護的,必須依照法定程序在商標權的延長期內辦理注冊續展。那么商標的延長期過了該怎么辦呢?接下來企的寶小編就向大家說明一起來看看吧。
商標權的延長期限為12個月。商標權的延長是商標的延長。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注冊被批準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規定辦理手續,但在此期間內未能及時辦理商標續展,且錯過6個月商標失效的,沒有該商標。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注冊商標被取消或者逾期不再延長的,自被取消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他人與該商標相同或者類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批準。——《商標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因此,在商標失效后一年內,申請人可以重新申請注冊商標。重新申請的步驟與普通的注冊商標申請步驟相同。當然商標繼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要件,所以通過率很高。重新注冊商標需要另外進行實質性檢查,在此過程中也有被駁回的風險。因此,本篇呼吁,即使商標失效也要繼續使用的情況下,盡量制作商標的續集比較好。
當然,商標失效一年后被他人注冊或被他人注冊,也可能導致難以重新申請失效的商標。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在名稱好、價值高的商標上。例如,制作化妝品的甲方公司在2000年注冊了甲方商標,并將該商標設為知名品牌。品牌效應顯現,到2010年商標失效,甲公司進行了續展,但由于2020年公司內部人事變動較大,該商標忘記續展,甲商標失效。同行業的乙公司計劃抓住這個機會搶奪甲商標,用于自己的產品,讓消費者誤以為這個產品是甲公司的。甲公司點燃了這個商標,得到了消費者的同意,市場也打開了,一不小心讓乙公司開了個洞。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權利人認為自己的商標是他人惡意先注冊的,可以在該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甲方公司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乙方公司注冊的甲方商標,同時申請重新注冊商標。當然,要取消乙公司的商標很難,但是即使成功了也要浪費很多時間和費用。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商標申請人可以放棄其失效的商標,或者回購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后重新申請。這提醒了我們,一定要保護自己的商標。商標注冊后有有效期,企業應當及時監測,以免商標過期被搶注。要及時做好商標信息變更、續展等工作,不讓用心的人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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