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流程
來源:公司注冊 時間:2021-10-21 14:54:52瀏覽次數:1749次
國家對出版物批發、零售依法實行許可制度。從事出版物批發、零售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憑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開展出版物批發、零售活動;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出版物批發、零售活動。越來越嚴格了,也就意味著有很多的小白不知道如何辦理出版許可證辦理的流程,那么今天小編就請到了企的寶財稅公司的工商小姐姐來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下
1、收件
2、受理:1個工作日
3、審查:5個工作日
(一)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二)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含出版物批發業務;
(三)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經營場所面積合計不少于50平方米;
(四)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業標準的信息管理系統
4.決定:5個工作日
5.頒證與送達:10個工作日
1、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2、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業標準的信息管理系統;
3、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含出版物批發業務;
4、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經營場所面積合計不少于50平米。
從事報紙,音像制品,期刊,圖書,電子出版物的零售批發商,總發行,出租,展銷都需要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2013年5月,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19號文)和《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27號文)的規定,“設立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單位審批”和“從事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業務的單位變更《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審批”項目已經取消:
1、原新聞出版總署頒發的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單位《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繼續有效,但限于按照原許可證登記事項開展經營活動,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不再受理有關連鎖經營單位變更登記事項申請;原核發的《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于有效期滿后自動失效。
2、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單位符合出版物總發行單位設立條件的,可依法向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申請出版物總發行資質;不符合出版物總發行單位條件的,可依法向所在地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核發批發、零售資質的《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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