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這是你解決扣費問題的辦法!
來源:未知來源 時間:2018-12-12 11:22:04瀏覽次數:1720次
改革開放以來,企業稅負減輕1.7萬億元。這次改革減輕了企業的負擔,促進了企業的發展。增值稅發票的“抵扣聯”歷來是企業的寵兒,但企業在抵扣發票時往往會發生不可預知的事故。當企業遇到發票的“抵扣聯”問題時,該怎么辦?
發票“抵扣聯”常見問題
1. 增值稅發票“抵扣聯”在證明前或證明后消失,公司業務如何處理?
一般納稅人如不慎遺失已開具并經證明一致的專用發票扣款聯,可憑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查詢有關業務。
2. 增值稅“發票聯”和“抵扣聯”已經消失,如何糾正?
一般納稅人遺失經核證符合規定的專用發票聯和抵扣聯的,購買方可以使用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或《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但若在丟失前并未經過認證,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進行認證,證明與上述證明一致。
3.扣除后的特別發票“扣款聯”可以保留多久?
根據《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2002年國務院令第362號)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帳簿、會計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票、出口憑證等有關涉稅資料應當合法、真實、完整。
帳簿、會計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票、出口憑證及其他有關涉稅資料,應當保存三十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扣款聯也是發票,可以存入30年。
4. 是否可以扣除“進口增值稅海關專款”和“公路通行證發票”?
一般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取得的進境貨物抵稅范圍內的完稅憑證,經與書店主管部門核對后,按照規定從抵扣的金額中扣除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公路、橋梁、閘的通行費,并領取公路、橋梁、閘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務發票)。進項稅額按以下公式扣除:高速公路通行費從進項稅額中扣除=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梁、水閘的通行費可以扣除進項稅額,相當于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梁、水閘的通行費發票金額(1+5%)*5%。
5.“完稅憑證”可以抵扣?
一般納稅人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買服務的,無形資產或房地產的,必須按照規定代扣代繳增值稅, 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為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完稅憑證和境外機構的報表或者發票應當有書面合同。資料不完整的,不得從營業稅中扣除進項稅額。
6. 不合格的“專用發票”不予抵扣?
根據附件第二十七條條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取消稅收金額中扣除:
(一)購進的貨物、加工、修理和修理服務、服務、用于簡單征稅、免征增值稅、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無形資產和房地產。其中,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房地產僅指專門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
(二)購進的非正常損耗貨物,以及有關的加工、修理、修理服務和運輸服務。
(三)產品、產成品消耗的購進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理服務和運輸服務出現異常損失的。
(四)發生非正常損失的房地產,以及房地產消費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施工服務。
(五)購買的商品、設計服務和建設服務被建設房地產消耗,造成非正常損失的。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修的房地產屬于在建房地產。
(六)購進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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