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征點提高,小白獲利最大
來源:未知來源 時間:2019-01-10 10:26:57瀏覽次數:1821次
2018年3月5日,十三大會議在京召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明確表示:從2019年1月日起,我國將提高個稅起征點,同時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的合理扣除,使勞動者增加收入,邁向小康。縱觀全局推理顯示,個稅起征點提升至5000元,獲利最大者是中低恭喜階層。
個人所得稅從2011年的3500到2018整整跨過8個年頭,人均收入水平也在大幅度提高,原先的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已經不適合新的經濟行情,也不符合工薪階層的發展規律。將個稅起征點提高至5000元,獲利最大的是最直接獲利的必然是中低工薪階層,固定的工資,上交的少了,留給自己的自然就多了。從這個角度來看,無論如何,這次提高個稅“起征點”,都是順應民意的一件大好事兒。中低工薪階層的錢袋鼓起來了,中等工薪階層隊伍壯大,高收入者成為個人所得稅的主要納稅人,一定程度上縮小了工薪階層的貧富差距。
中等工薪階層錢袋鼓了,可支配收入增加
錢袋里的錢多了,可支配的錢一定會多,消費也會更有底氣。數據表明,從2012年到2016年個人所得稅占GDP的比重以及個人所得稅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都呈穩步增長態勢。
按照個人所得稅起征點3500元進行納稅,2016年中國居民繳納個人所得稅總金額達10088.98億元,按照13億人口計算,中國人平均每人每年繳稅約776.07元;如果按照2016年底全國就業人員77640萬人,其中城鎮就業人員42462萬人計算。
則2016年就業人口每年繳稅約1300.12元,城鎮就業人口每年繳納個人所得稅約2376.02元。
倘若2018年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根據以上計算方法,每個人每年可以少繳納個人所得稅400元,對于高薪階層,400元不代表什么,但對于中等工薪階層,這是一個月的交通費加早餐費。
低中等工薪階層可支配收入增加,拉動內需,完善個稅制度
個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直觀看來,減少了國家財政收入。但是細究就會發現,低中工薪階層可支配收入增加,刺激消費,直接帶動內需。商業納稅與個人所得稅稅率哪一個更高?
此外,從全球個人所得稅收占國家稅收總收入比重來看,發達國家個人所得稅占國家稅收收入的30%,普通發展中國家個人所得稅占國家稅收收入的15%。反觀中國,個人所得稅稅收僅占國家稅收收入的7%。這與我國的經濟發展完全形成不和諧局面。個稅起征點的提高,是對我國個稅制度的的完善。
不過,據了解,在過去幾年,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并沒有因為現實情況的變化而調整。對于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呼聲,一些專家認為這是不公平的。個稅改革的目標是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薪酬高的人得到的好處比薪酬低的人更多。
對此,財稅專家認為,這種觀點似是而非。雖然工薪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比較大,一些行業、職位的收入非常高,但這種收入差距已經在個稅的調節范圍之內,而工薪階層與富裕階層之間、工資收入和財產收入之間的差距更大,卻難以被個稅調節。在個人所得稅主要是工薪所得稅的情況下,對工資收入征稅易而對財產收入征稅難,這是全世界的普遍情況,中國也難以例外。為此,提高個稅起征點、減少工薪收入稅負,是合理而且應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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