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核名|公司核名通不過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來源:www.qidbaovip.com 時間:2019-04-17 16:28:42瀏覽次數:1615次
說起創業,很多老板都會提前找到工商注冊代理公司,本來是信心滿滿的等待結果,結果注冊的第一步都沒有通過,引起老板們的一陣頭痛。接下來小編來告訴你核名通不過的原因有哪些?
企業名稱的一般規定和特殊規定
(1)一般規定:
1.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
(一)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誤解的;
(三)外國(地區)和國際組織名稱;
(四)政黨、黨、政府、軍事機關、群眾組織、社會組織和軍事單位的名稱;
(五)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
2. 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不得使用外文、漢語拼音或者阿拉伯數字。
3.名稱中間使用“國際”一詞,而“國際”不能作為名稱或業務特征,而應作為業務特征的修飾語,并應符合行業習慣用語,如國際貿易、國際貨運代理等。
4. 以自然人名義的,自然人應當是企業的投資人或者股東。需要指出的是,投資者的姓名與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老一輩人的姓名相同,不應使用。
5. 商標使用名稱應當提交商標所有人的同意書和國家有關部門的商標承認證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準企業名稱:
1. 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或者登記的與該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的企業名稱、企業數量相同,但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2. 變更名稱未滿一年的其他企業的原名稱。
3. 企業名稱與被撤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三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4. 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5. 如果一個企業的名字需要被翻譯成外語,翻譯應當由企業本身和使用按照文本翻譯的原則,無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和登記。
由上述原因可知,公司名稱不是隨便就可以命名的,是按照規定嚴格審核的,如果你的公司名字違反了上述規定,那么公司的名字當然不能通過, 為了避免這些不必要的麻煩,首先在注冊公司時,企業家應該熟悉北京公司登記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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