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服務|蓋公章的發票復印件是否可以入賬
來源:http://www.lamfire.com 時間:2019-04-25 11:29:30瀏覽次數:1713次
在財務記賬過程中,原始憑證丟失是非常常見的事。有時候,我們會有復印件等之類的東西作為備份,那么為題來啦,作為原始憑證的復印件,如果加蓋公司公司是否可以入賬?下面小編來告訴你可不可以入賬?
答案是可以的。因為是復印件需要入賬,在入賬前,我們要做好一下工作:
一、 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
1、 丟失前已經認證的
如果丟失前已經認證,并且認證相符,購票方可憑借銷售方提供的相應的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或是《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
2、 丟失前未認證的
如果丟失前未進行認證,購買方平銷售方提供的相應的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可憑專用發票記賬兩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3、 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和證明單
一般情況下,如果發票在認證之后丟失,并且已認證相符,可以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為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進行認證,專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二、 丟失“已開具普通發票”
1、 丟失普通發票發票聯
如果企業丟失已開具的普通發票發票聯,應當于發票丟失當日登報刊登發票丟失證明,并及時向稅務主管機關提交已登報聲明發票丟失證明材料。
如果企業需要用發票存根聯登記入賬作為稅前扣除憑證的,必須由開票方出具證明“此件為我單位提供,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的存根聯復印件,與發票丟失登報聲明一并作為原始憑證登記入賬。
2、 發票聯和存根聯全部丟失的
如果發票聯和存根聯全部丟失,應按丟失空白普通發票處理。
3、 發票丟失或被盜
應于丟失當日統一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證明”,并以書面形式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丟失發票作廢。
通過以上說明,我們大概知道了發票丟失以后該如何處理,如果發票必須登記入賬時我們該如何處理有了個大致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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