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應該這樣算
來源:http://www.lamfire.com 時間:2019-07-17 15:41:43瀏覽次數:1677次
最近,小編有件特別郁悶的事,每次發完工資總感覺工資發少啦,心急火燎的找到財務人員,是不是最近幾個月我的個人所得稅扣口多了呀。
于是公司的財務人員立刻拿出計算器,針對的工資狀況進行了仔細核對:工資薪金收入17000元,減除費用5000元/月,專項附加扣除2000元/月,不考慮影響稅額計算的其他因素,無免稅收入,仔細核算了2019年1月到5的工資表。“因為居民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采取預扣預繳,累計計算時預扣率達到下一個檔次,所以,你誤以為個稅繳多了。按照新個稅法,全年計算下來,你的個稅下降了六成!”
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以納稅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預扣率、速算扣除數,按《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適用)》執行。
一、個稅扣多了的誤解!
甲某1-3月每月預扣個稅300元,4、5月預扣個稅增至580元和1000元。究其原因,對照《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適用)》,甲某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1-3個月不超過36000元,預扣率為3%,而4、5月超過36000元,預扣率為10%。因此,給甲某個稅扣多了的誤解!
二、條件不變,計算2018、2019兩年全年繳納個稅:
(一)甲某2019年全年應繳納個稅:
(17000*12-5000*12-2000*12)*10%-2520=9480(元)
(二)如果甲某2018年取得收入情況與2019年一致,那么2018年全年應繳納個稅:
[(17000-3500)*25%-1005]*9+[(17000-5000)*10%-210)]*3=24300(元)
綜上,新個稅施行后,對甲某來說減稅效果明顯,從24300元下降到9480元,減稅近六成。而每個月預扣預繳個稅數字不同,是由于新個稅對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收入采取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不同月份對應不同預扣率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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