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國”字商標你需要了解的那些事情
來源:http://www.lamfire.com 時間:2019-08-20 13:45:24瀏覽次數:1720次
茅臺想成為“國酒”,被商標局駁回;五糧液想成為“酒王”,但從未通過商標局的審批。如今,企業要成為“民族醫藥”。哪家企業如此霸道,竟能擔負得起“國家醫藥”的稱號?“國家”牌,就是“深知山中有老虎,偏向虎山行”。最后還是“虎口”?
被駁回的“國藥”商標
被駁回的這枚“國藥”商標來自國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在2017年5月11日申請注冊號為第24085499號“國藥控股藥房”商標,核定使用在第35類商品上。于2018年3月3日,該商標被商標局駁回。
申請人不服商標局作出的判決,遂向商評委提起復審,復審理由:申請商標為申請人企業簡稱,是對申請人品牌故事的延續,不會使消費者產生誤認。類似情況已經核準注冊。申請人請求核準申請商標注冊申請。歷時8個月,這枚商標還是沒有躲過被商評委駁回的命運。
商標局、商評委
商評委認為,申請商標系無其他構成要素純中文商標,整體以普通印刷字體形式表現,使用在此類服務上,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認,不得作為商標使用。且申請人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申請商標經使用已具備可注冊性。其他商標的注冊與本案不同,不能成為申請商標獲準注冊的依據。
商評委依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7項、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對申請商標在復審服務上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
其實國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有關“國藥”的商標有4件,不過目前都被駁回復審了。
而從商標局查詢到的有關“國藥”的商標不少,共計有373件,縱觀所有的“國藥”商標,只有寥寥幾個成功注冊,其余都被駁回或者還處于等待實質審查階段。
成功注冊的“國藥”商標
雖說帶有“國”字的商標很難成功注冊,但是根據商標局查詢顯示,還是有成功核準注冊的“國藥”商標的。
這枚商標是最早的有關“國藥”的商標,由廣東潤生藥業有限公司在1998年3月16日申請的注冊號為1282720號“國藥工”商標,使用在第5類商品上,于1999年6月14日核準注冊,專用權期限至2029年6月13日止。
為何“國藥”成功注冊如此的難?
首字為“國”字商標往往帶著一種神秘的色彩,如“國宴”、“國茶”和“國寶”等。再者首字為“國”字商標,如“國煙”、“國酒”等商標,很容易讓消費者認為其產品經過國家質量標準的審批,其產品優于其他同類產品,或傳遞出國家機關為其質量作擔保的信息,所以,容易構成“夸大宣傳并具有欺騙性”,或者產生“其他不良影響”。故“國藥”這一商標很難通過審查。
申請帶“國”字商標該注意什么?注冊“國”字商標要注意以下這4點!
首先,申請注冊首字為“國”字商標應盡量避免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的“禁用規定”;
其次,注意商標局對申請注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標準。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曾專門出臺《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要求對含有“中國”或者首字為“國”字的商標的審查應當從嚴審查,慎之又慎。其中,首字為“國”字商標的,應當嚴格按照以下標準審查:
(1)如果申請商標是由國家確定的商品的名稱+商標,或如果商標包含國家確定的商品的名稱+商標,應當予以駁回,理由是它構成夸大宣傳和欺詐,缺乏顯著特征和有負面影響。
(2)使用“國家”字樣申請商標,但不同時使用“國家+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的,區別對待。使用指定商品直接表明商品質量特征或者具有欺騙性,甚至有損于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或者容易產生政治不良影響的,應當予以拒絕。
同時商標局還規定,商標申請人在商標注冊申請過程中可以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3),申請注冊“國”字首商標,不應帶有“夸大宣傳和欺騙”的特征。其中,“夸大宣傳、弄虛作假”是指商標對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作出的不只是內在的表征,容易導致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產生誤解。商標的文字、圖形夸大其指定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欺騙公眾,被認定為夸大宣傳、欺騙的,如“國酒”商標。
最后,并非所有首字母為“country”的商標都能成功注冊。在實踐中,一些消費者不會誤解了產品質量的特點,不會損害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不會有其他的副作用,不會影響的一般名稱報紙、雜志或者依法注冊的企業或機構,也不會期望通過商標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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