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是否可以撤回?
來源:企的寶 時間:2020-04-17 09:42:42瀏覽次數:1448次
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將其注冊商標贈送、出售或轉讓給他人,供其自己和專用的行為。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在轉讓后6個月內共同向商標主管機關申請轉讓注冊或者價值評估。商標轉讓是否可以撤回呢?讓我們來看看。
一、商標轉讓可否在候審期間撤回?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在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決定或裁決之前,申請人可以書面申請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說明理由,撤回商標轉讓申請。應當注意的是,一旦申請成功,商標評審程序將立即終止,申請人不得以同樣的用途再次申請。
商標轉讓人與商標受讓人簽訂轉讓協議后,轉讓已經生效,但轉讓程序尚未完成。根據我國商標法,受讓人在商標轉讓申請獲得商標局核準并公告后,可以享有商標專用權。
商標評審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作出決定或者裁定前,申請人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書面說明理由或者撤回裁定申請。當申請人撤回評估申請時,商標評估程序終止。但是,撤回商標復審申請后,申請人不能再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申請復審。
一般來說,最好在商標管理部門發出商標轉讓批準申請之前提交注銷申請。如果雙方達成共同的撤回意愿,并與國家商標局確認,那么撤回就可以成功。
二、商標轉讓的法律規定:
1.中國《商標法》第42條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方應當保證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2.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應當轉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3.商標局對容易引起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不予批準,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注冊商標的轉讓被批準后,應當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三、商標轉讓應注意哪些問題
(一)、商標在有效期內,不需要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支付任何費用。
商標期滿前六個月內,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商標經營單位向商標局申請續展。續展成功后,該商標的有效期將再延長十年。同樣,在十年內,也不需要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支付任何費用。
(二) 、請保留該商標的使用證據。為避免三年未使用的不必要爭議,請保留相關使用證據。目前常見的幾種主要商標使用證據:
1.商標的大規模廣告是商標使用的直接有力證據,如通過報紙、雜志、電視、廣播等各種廣告媒體進行的商業廣告。
2.如果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標,被許可人的實際使用應視為該商標的使用,但注冊人應向商標局提供上述使用證明和商標許可合同。
3.如果一個商標僅僅為了出口的目的而附加在該國的一種商品或其包裝或封套上,它也應被視為該商標在該國的使用。
(三)、請妥善保管注冊證書原件和轉讓批準證書。如有不慎遺失,可自行或委托其他商標經營單位及時向商標局申請補發注冊證書。
(四)、如現商標持有人的地址和姓名發生變更,請及時向商標局申請變更。您可以自行辦理或委托其他商標經營單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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