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經營許可證可以申請的經營范圍有哪些?
來源:企的寶 時間:2020-06-03 09:53:48瀏覽次數:1849次
食品經營許可證可申請的經營范圍如下:
按主體職業狀態和經營形式分類如下:
1.食品經銷商
百貨商場超市、便利店、食品雜貨店、食品業者、食品自動販賣店、網絡食品販賣店
2.飲食服務經營者
普通飲食:(特大飲食、大型飲食、中型飲食、小型飲食、小型飲食)、中央廚房、集體飲食配送公司
3.單位食堂
學生食堂、托兒所食堂、員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包括中央廚房,包括集體餐飲配送)
根據經營項目
1.包裝前食品銷售
2.散裝食品銷售
3.特殊食品銷售
4.銷售其他類型的食品
5.熱食類食品的制造、銷售
6.冷食類食品的制造、銷售
7.生食類食品的制造、銷售
8.點心的制造、銷售
9.自制飲料的制造、銷售
10.制造和銷售其他類型的食品
新的申請需要提交物料清單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其他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經營場所方位圖、適合食品經營的經營平面布局流程圖(顯示主要設備設施);
(五)周邊倉庫具體地址、方位圖、面積、設備設施、儲存條件;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職工健康管理制度和訓練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食品安全自檢和報告制度、食品經營過程和管理制度、場所和設施設備的清洗消毒和維護制度、進貨檢驗和檢驗記錄制度、食品儲存管理制度、廢棄物處置制度、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從事食品批發的企業還應建立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
從事制造銷售類的食品經營者,必須使用食品添加劑,制定食品添加劑使用公示制度。
(七)直接接觸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裝材料均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承諾書。
(八)其他資料:
1.開始釀酒的經營者必須提供有資質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機構發行的成品安全性檢查合格報告書。
2.連鎖企業店應當提供包括連鎖企業和品牌名稱、經營方式(加盟或直營)、聯系方式、聯系電話等內容的說明。
3.中央廚房應當為食品供應商選擇制度的加工制作場所環境和設施設備衛生管理制度提供重要環節操作規程。包括采購、儲藏、烹調溫度控制、專業間操作、包裝、樣品保留、運輸、清洗消毒等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食品檢驗制度。
4.工作場所食堂的經營地址與主體地址不同的,應當提供場所的合法使用證明5.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供自動售貨設備產品合格證書、具體安裝場所、經營者姓名、地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披露方式等資料。
6.申請銷售散裝熟食的,與生產部門(供應商)簽訂合作協議(合同或意向書),提供生產部門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授權委托書》(申請人向代理人申請許可時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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