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申報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有哪些?
來源:未知來源 時間:2018-11-29 13:43:32瀏覽次數:1789次
收入和納稅,有點相似,但我們要談談差異。什么收入還不需要申報所得稅?比如,中國以外的收入,免稅收入等等。這些結果也有明確的計算口徑。讓我們看看。
什么收入不需要納稅?
說到你得到了什么,你需要把它和一個類似的概念區分開來:收入。收入是你從某一收入來源獲得的全部經濟利益,收入是扣除法定扣除后的納稅基礎。
一、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免征所得和準予稅前扣除的有關所得,不得計入年度所得。主要包括以下三個項目:
1、規定的免稅收入項目1到9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即獎金頒發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單位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外國組織、國際組織等領域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的國債和利息;補貼和津貼授予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即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和其他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的個人所得稅法,依照國務院的規定;利息、養恤金和救濟基金;保險賠償;軍事人員轉讓費、復員費;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安置費、退休費、退休工資、退休工資和干部、工人生活津貼;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當免稅的駐華使領館外交代表從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所得;中國政府簽署的國際公約和協定規定的免征所得稅。
2、《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境外所得可以免稅。
3、單位為個人和個人依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以下簡稱“三費一基金”)。
二、每個收入都有一個清晰的計算口徑。
1、工資薪金所得,是指不扣除費用(3500元/月)和其他扣除(1300元/月)的收入。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按照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審計帳目征收稅款的,按照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扣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后的余額計算;定期定額征收的,按照納稅義務人申報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或者以應納稅所得額乘以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申報的年度應納稅業務量計算。
3、收入從承包經營和租賃經營企業和機構的計算根據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即實際承包經營和租賃運營商獲得的營業利潤,一起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從承包和租賃企業和機構。
4、勞務報酬、出資額、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收入計算,不扣除費用(800元/次或收入的20% /次)。
5、房屋租賃收入按未從費用中扣除的收入(800元/次或20% /次)和修理費計算。
6、財產轉讓所得,按照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即從轉讓財產的所得中扣除財產原值后的余額,以及轉讓財產過程中所支付的稅款和合理費用。
7、利息、股息、股息、意外所得和其他所得的收入,應當按照所得數額足額計算。
三、行政總局對下列項目另有解釋:
1、勞務報酬及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納稅人在提供服務或者轉讓特許權的過程中所支付的有關稅費,不得扣除。
2、出租財產所得。納稅人在出租財產過程中繳納的稅款,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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