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和個體工商戶有什么不同
來源:企的寶 時間:2020-03-25 09:26:48瀏覽次數:1470次
投資主體的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者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但是,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只能是自然人。
法律形式的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民事法律主體;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
設立條件的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性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但是,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不受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限制,只有投資者需要申報出資。此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貨幣出資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30%,個人獨資企業沒有對出資形式作出強制性規定。
稅收征管規定有所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稅法需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個人獨資企業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只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國務院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從2000年1月1日起,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停止征收企業所得稅,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
投資者承擔不同的責任: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應當在其認繳的出資額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如果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只有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投資者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同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其家庭共同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財務會計要求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由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但是,個人獨資企業只需依法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不需要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市場競爭主體的演化鏈表現為:個體工商戶(個體經營、家族經營)、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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